浅析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事项

浏览量:771  发布时间:2010/8/3 14:17:18

  浅析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事项

  质量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轻者造成返工和经济浪费,影响建设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重者危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如何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是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本文简要分析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及注意事项,以供大家参考。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一)建筑原材料

  1.所有进场的建筑原材料均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但工程中常见砂、石等材料不提供厂家产品合格证);进场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后,建立进场台帐。

  2.砼使用的砂、碎石含泥量及石粉含量应严格控制。砂尽量使用天然砂,碎石应采用连续粒径,避免单一粒径。级配良好可减少水泥的用量。

  3.水泥应尽量按实际进场批次进行复试。使用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禁止使用。

  4.严禁使用劣质钢筋。加工成品的钢筋应做好防锈措施,防止因氧化膜脱落引起的锈蚀。

  (二)钢筋安装

  1.应严格按图施工。对钢筋品种、级别、规格不能随意更改、替换。禁止用HRB335代替HPB235钢筋。

  2.注意框架梁柱节点箍筋,主次梁加密箍筋,大截面梁构造分布筋,沿沟、雨篷等悬臂板上部钢筋等关键部位钢筋的设置。

  3.要严格控制分离式配筋现浇板上部钢筋的有效高度;防止其下沉;若使用预拌泵送砼应考虑温度收缩变形等不利因素,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温度收缩筋,防止现浇板开裂。

  (三)模板工程

  1.注意现场支模架搭设与模板施工专项方案的一致性,禁止随意用钢管扣件式支撑代替木支撑。

  2.层高4.5米以上的模板要求使用钢管扣件式支撑。

  3.采用木支撑方式的,立杆不得使用多段搭接的方式,应采用对接方式。

  4.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千牛/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千牛/平方米的支模架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通过后方可付诸实施。

  5.模板的拆除应根据留设的混凝土同条件养试试件的试验报告或构件回弹强度记录来进行。不能凭施工经验拆除。

  6.后浇带模板应独立于相邻结构模板。模板拆除和支顶应有施工技术方案。

  (四)混凝土施工

  1.混凝土搅拌区域应悬挂混凝土施工配比牌,便于工人操作。

  2.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检验设计配强度。

  3.每日混凝土拌制前应根据砂、石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

  4.严禁使用铲车作为计量工具。不提倡用小推车直接进行体积计量配比。按体积进行配比容易导致混凝土质量问题发生。

  5.混凝土浇筑时间不能超过自身的初凝时间。天气炎热季节,因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混凝土现浇结构经常会出现施工冷缝。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表面抹压不少于两道,并应在12小时内加以覆盖、保温养护。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掺用缓凝或抗渗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混凝土养护不当、失水,易使表面强度偏低,碳化加速。

  7.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数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留置,标准混凝土试件应放在现场标准养护室内养护,不得运出施工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装入定制的钢筋笼,加锁后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位置,采用相同措施养护。

  8.现浇结构拆模后,若存在外观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对缺陷进行处理。对经处理部位应重新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9.在工程主体底层柱施工完成后,及时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

  10.主体结构验收前,应做好伸缩缝的清理工作,便于发现质量缺陷和结构变形。

  二、基础工程施工

  1.单桩单柱的灌注桩每个桩必须留置一组试件。若采用泵送混凝土浇注,可按每50方留置一组标养试件,该组试件强度代表此批孔桩的混凝土强度。

  2.桩基应进行桩身质量和承载力检验,检验方法和数量应由设计单位明确。

  3.采用独立基础或板式基础的地下室应及时关注地下室上浮问题。此类地下室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往地下室内蓄水,墙体外回填土应及时回填,回填的土质尽量采用透水性差的粘土等,并应分层夯实。

  三、砌体工程施工

  1.砌筑前,烧结砖、页岩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

  2.砌筑砂浆严禁采用石粉充当细骨料。

  3.采用蒸压砂加气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应按有关标准图集施工,严禁不同块材混砌。采用混凝土砌块做外墙,应认真做好抗裂措施。

  4.填充墙砌至梁板底,应留一定高度,间隔7天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并做好抗裂措施(加钉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等材料)。

  5.砌体施工过程中,严禁不按图施工,若墙体更改,应有设计单位变更联系单。墙体不宜直接砌筑在底部无梁的现浇板上。

  四、建筑节能施工

  1.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应报请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

  2.墙体保温材料应持有当地产品推广认证证书,方可应用于当地工程中。

  3.墙体保温厚度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尤其在外墙外保温的窗洞四周,外墙内保温的楼梯间、厨房、卫生间等部位的外墙,均是易被遗忘或不施工的部位。禁止外墙外保温只在底层施工的偷工减料行为。

  4.节能型的外窗必须按图施工,严禁以普通铝合金型材代替断热桥铝合金型材。施工中应注意钢塑窗与塑钢窗的区别。

  (作者系义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转自建筑时报)




内容来源: 河北冀科

本文网址:/show.asp?id=193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开云(中国)    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24号    冀ICP备190315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