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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未来之路
发布日期:2017-03-11

   早些日子,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719号文一发表,等于给整个建筑行业在接下来的5~10年的行动计划画出了愿景,指出了方向。接下来就是政府将通过修改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实现与落实文件精神。

   从文件中的要求和文件中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相关职责的划定可以看出,未来监理人在法律地位上、职能和职责上都将有重大的调整和改变

1.取消独立的监理行业,使之回归于咨询行业

   从原文第(五)条的“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第(二十)条的“加快推动修订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完善相关法律法律。”可以看出:在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方面已经将原建筑法中规定的监理作为工程质量一方责任主体排除在外,亦即取消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独立责任主体地位。这本是政府设置监理企业最核心的职能,一旦取消,监理的原有法律地位将会彻底改变。在接下来的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的修订时将可能会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咨询需求。

   取消监理的质量责任主体资格,从现实意义上来看,就是使之职能回归工程咨询,适应工程建设各阶段技术、管理等服务的需求;从监理的发展阶段来看,目前的监理职能已经无法适应建筑业的发展需求,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只是作为法律规定下的一种象征意义,同时对一些建筑工程管理造成责任划分不明、职责混乱、责权利不对等等现象;从监理的发展历史来看,目前的监理职责由于建筑业的发展,建设任务由当初的以国有和政府投资项目为主,变成现在的多种经济体共存的状态,原先设置监理职能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

   新形式下的建筑业已经进入了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体共存的新经济体时代(也可以称之为后改革时代)。原先政府设置监理的工作职责现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下的经济环境和需求。为此,监理职能的转换和回归也就是当然与必然的。监理的职能来源于咨询行业的项目管理服务,在它完成了特殊的历史职责之后,回归其自然职能体系也就顺理成章。

2.回归咨询的监理人,将有哪些职能转变

   按国家给监理工程的英文定义:Consultant Engineer 。直译应该是顾问(咨询)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人的职责定义为:“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控两管一履行一协调”。

2.1转变之一:继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技术与管理咨询(顾问)

   监理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可能被取消,是因为它无法适应新形式下的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的需要,但它的有益职能和职责不是完全被废除,其中涉及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也就是监理规范中所要求的“三控两管一履行一协调”中全部和部分职能还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尤其是政府、国企建设项目和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仍然需要社会咨询力量的参与,以求社会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和社会经济成本的最小化。这不是等同于原有的监理职能完全转化,其中监理(咨询)范围的责权利将完全遵循委托合同的授权内容而确定。

2.2转变之二:参与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该项职能的理论依据应该是参照国际咨询师协会的相关内容,引进后参照执行。该职能一旦全盘引入,将促使现有的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企业与现有的监理企业处于同一条跑道上,而且还有后续加入者,如运维管理、信息建设企业等。

   这将促使目前的建设咨询各企业进行重新组合与兼并。现有的各企业业务从现在处于建设全过程咨询时间轴的一段和几段,往全过程段落延伸;也有的企业可能只从事一个专业或一个时间段落内的工程内容咨询服务。这也是文件中鼓励的建筑工程咨询业往建设工程全过程和专、精、尖的各专业各流程方向发展的局面。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代表企业必须从事整个时间轴上的所有工作,可以是现有工作的全部,也可以是几项、甚至只是一个单项。

2.3转变之三:参与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该项职能转变来源于对文件第(七)条的理解。“政府可采取购买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这项职责如果用于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则更适应于目前的监理企业;如果针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那会是将现有的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以及后期档案信息的归档审查等服务由政府购买,企业实施

2.4转变之四:参与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咨询服务

   随着社会文化与技术的不断变化与发展,建设工程领域的新问题将不断出现,有些是系统性的,也有些是技术、管理和文化等方面的。当这些问题和需求出现的时候,需要社会力量的服务加入。现在政府推行的BIM技术,若要加速发展,必然会出现一批专业的BIM管理团队,只有这样才能更加高效率低成本的辅助工程管理。

   在监理人回归咨询(顾问)职能转变的同时,其他建筑业同行,如投资咨询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以及其他建筑相关执业人员均将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进行咨询工作。相对而言,作为菲迪克条款中的“工程师”这一角色,也就不仅仅限于现在的“监理工程师”来担任了。监理的职能将向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发展,只要专业和资质许可,可以进行工程建设任何阶段中的一个、几个或者全过程的咨询工作。这也许是监理职能转变最大的变化。而目前很多甲级和综合资质监理企业已经向这一方向进行了转变。

3.监理人在未来咨询业内的SWOT简析

   经过这些年在监理行业内摸爬滚打出来的监理人,很多都具有了沟通迅速、知识全面、吃苦耐劳、管理有序等能力,但也有一些监理人养成了养尊处优、知识贫乏、技能落后,甚至有的人员学会吃拿卡要、欺上瞒下、不务正业等的坏习惯和恶劣品质。有的企业参与了国家很多大型重点工程的管理服务,积累了许多有益且绩效明显的管理经验;也有的企业在某一专业领域某一专项技术和管理方面有其独到的经验与成就。自然也有很多企业只是为了企业而进行企业行为,既没有自己的独特业绩也没有任何核心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除了几个橡皮图章、几张挂靠来的证书和几张办公座椅之外,别无他物。

3.1机会与优势(OS)

   要说这次建筑业开始的改革,在工程全过程的咨询业务上,占领先机的还是目前的监理企业,尤其是最近几年开始往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的监理企业

   也许监理企业这些年一直处于一种风雨飘摇的状态之中,加上近几年建筑市场的增长乏力,私有建筑市场一般都被“关系户”所“瓜分”,进入公开招投标市场的比较少。国企采购虽然也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模式,但前者却设置了很多的条件成为“入库”会员方可参与投标。剩下的只有政府的项目成为主要部分进入公开市场。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监理人的日子一直处于半饥半饱状态。于是才有了一些监理企业左冲右突,上下游一起发展,逐渐兼顾上游的设计、勘察,以及造价与招投标等领域。等进入其中一看,这些行业的日子也好不到那去,有的甚至还不如监理。如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的地区,政府采购平台只发包给少数几家招投标企业,大部分招投标企业只有旁观的份;而审计的垄断也一样,给造价企业带来的只有勉强维持企业资质不被吊销。

   放开后的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工作,进行整合时,就看谁家的核心业务成绩优劣。谁的核心业务优势强,谁在组合过程中就有较强的说话力度,也就占据主导地位,其他被整合的企业只能处于被支配方。要么甘愿被收购、要么自己硬着头皮听天由命独自继续走下去。

   相对来说,勘察和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其他企业相比要强一些。这也是这累企业在自己原有的领域内具有的优势。但这种优势不是一层不变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的咨询业内,核心业务主要体现在企业内的核心人员的特殊能力上,一旦企业失去其赖以强大的核心人员,也就是失去了其核心业务的优势地位。

   所以处于行业内优势地位的企业在接下来的竞争过程中,要想保持优势,还必须继续保有核心业务的竞争能力,同时必须保持核心队伍的相对稳定。

3.2危机与劣势(TW)

   在开篇提及的19号文未下达之前,近些年来(准确的说自2008年危机开始之后,真正开始应该是从 2012年开始。2008~2011受经济刺激影响出现持续的繁荣),建筑业已不再如改革开放以来保持在每年20%左右的行业增长率。

   建筑业增长率的持续下滑,使得高速增长的行业人员、机械和建材都远远大于需求。最近几年这方面的改革是从原材料的去产能(供给侧的一个方面)开始的。而施工机械行业的业绩也应声下滑。剩下的建筑产业工人,很多到了更新换代的年龄,老一代只能回乡养老和陪伴第三代、而不再进城务工。来自农村的第二代建筑产业工人失去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工人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使得建筑业的施工成本因人力成本的加大而增大。而从大院校毕业的建筑行业的毕业生,由之前的不管质量好坏,用人单位都是大小一把抓。从2012年开始,这类学生的就业也越来越没有挑拣的余地,甚至很多不得不从事其他行业。

   在建筑工程的咨询行业中,以前只是勘察、设计单位(企业)才对新进人员有诸多的约束条件和要求,而监理、造价企业,对新进人员的要求除了专业要具备相似性外,学历上也就是最低的大专毕业。而工资待遇方面只能是建筑施工企业相应职位工资的一半。而如今监理造价企业对人员的要求要苛刻的多,虽然工资待遇还是处于不理想的状态。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职员待遇越低,招的人员素质就越差,所给予的服务能力就越弱,给外界的感觉就是这个行业越没有发展前景;相应的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就越弱,劣势也就越加明显,给企业带来发展的机会就越小;被其他企业兼并整合的机会就更大。

3.3各类别企业参与竞争的优劣势比较

   从以上分析已经比较明显,虽然列举的因素有限,各类别企业在参与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竞争时,竞争力较强的是:

   勘察、设计因从业人员技术优势明显,在自己的领域内竞争力较强;其他企业进入的成本较大,机会较弱。

   投资咨询、因多数业务与设计和造价相似,其竞争力处于中等;其他企业进入的成本不大,机会中等。

   监理企业因其业务特殊性,其核心业务主要是施工阶段的控制管理,带有业主性质,其工作绩效依赖于其主要人员的工作能力,而该能力很大一部分体现在其从事其他相关行业时的经验能力,所以监理行业在自身行业内的竞争力属于中等;其他行业进入的成本视原企业业绩优良成正比,进入机会较多。

   而单纯的造价、招投标企业,因其业务直接与现有的监理企业业务重叠,其在放开后的咨询业务中竞争力最差。其他企业有类似业务,无需进入。进入机会和成本都很低。

   在放开后的企业整合过程中,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应该属于现有的大型勘查、设计企业和具有综合资质的有核心资源的监理企业。以后行业的领导者大都从这两类企业中产生。

4.监理人的未来之路

4.1企业的未来

   作为目前的监理企业,未来之路没有捷径可走。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保证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无二法宝

4.2从业者的未来

   行业调整过程中,将会带来一次人员大迁徙。有业内的迁徙,从目前的监理企业进入未来的以设计为主的咨询企业从事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从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未来以勘察、设计质量审查为主和EPC模式为主的企业从事相应的工作等等。也有大量的人员无法适应未来整合后的企业需求(业务需求和人员数量的需求),只能改行或提前退休。

4.3咨询业未来的模式

   未来的咨询从业者没有具体固定的模式。在现有菲迪克模式下,加上一点中国特色,顺应市场经济的同时符合政府的相关要求就是未来咨询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