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中级职称预计5月底6月初开始(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人才网),为更好的为参评人员服务,现将需提前注意及准备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需提前在工作单位局域网上或便于群众查阅、监督的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单位局域网申报推荐公示首页和本人页页面的打印截图或照片或其他公示图片、证明。
(一)、公示要求:
1、 公示时间一般为七个工作日;
2、 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
3、 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负责做好来访及情况汇总等工作;
4、 申报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推荐参评;
5、 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人员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仍有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处有权拒绝其申报,并依据相应政策处理。
公示时请务必注意 各单位要统一组织,公示日期,公示人数及相应情况做到一致,且各单位公示结束后不得再增加公示以外的人员申报或再另行公示。如发现上述问题,我处将按相关的政策依据进行处理。
(二)、公示内容:
1、 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学历、资历、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工作总结及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2、 《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3、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 学历、论文、课题、奖励、发明专利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对学术、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专业技术人才承担完成的课题、专业奖励、发明专利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发明专利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等。课题组卷时须附课题或项目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结项鉴定材料。论文 从今年起,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进行查重,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重合率不能超过30%。被国外科研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交权威部门进行检索。因数据库时差、数据库回溯不全等原因检索不到的期刊,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对申报材料进行鉴别,重点是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荣誉、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课题)等。推荐单位在上交申报评审材料前,必须对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网络检索,并将检索结果打印随卷申报,检索材料不得由申报人本人提供。后取得学历未归档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在申报开始前将申报所用的所有后取得学历进行归档。
(二)、履历、资历
申报材料中的履历资历要求要与档案中相符,申报前参评人员如需从档案中借取或核实相应材料、信息者,请提前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重点考察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二)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及职称系列(专业)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
按照国家确定的职称系列,以及各系列层级均设置到正高级的要求,根据我省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干什么评什么,重能力、重水平、重实践,合理设置和使用职称评审中的论文、科研成果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
这些人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
长期在县(市、区)及其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专业),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主要评价其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视同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这些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对学术性、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主确定。
(三)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要内容
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业绩贡献。围绕建设创新型河北目标,以服务发展为导向,重业绩、重贡献、重创新,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要内容,完善我省人才分类评价标准。用人单位在省标准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具体量化标准。
(四)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对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
可选择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说课)、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对人才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把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实践经历、考核结果、面试答辩(说课)等作为职称量化计分的重要内容。
晋升高级职称实行全员面试答辩(说课),其权重一般不低于量化计分的30%。逐步扩大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范围。
(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制度,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按照国家规定的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七)、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7年12月31日计算,退休年龄除中小学教师其余专业技术人员截止时间按2017年6月30日计算。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7年12月31日计算。
(八)、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标准调整问题
1、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对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在申报评审时要提交本人近五年任教中某一学期的完整教案。2、对任现职以来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申报时需明确一个主学科,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业绩,可视为主学科的业绩。3、将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教学质量、发表论文等情况,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
(九)、关于卫生系列申报评审标准调整问题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去年我省对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取消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对在县(市、区)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时,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必备条件,可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
后续会持续上传关于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和公告,请大家继续关注!